为了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,完善校内人事管理制度,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待聘人员的范围
本办法中的待聘人员是指经学校批准由校人才交流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 ,中心挂靠人事处)负责管理的事业编制聘用人员。
(一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作为待聘人员处理:
1.在校内岗位聘任中未能聘用上岗的人员;
2.聘期中因无法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被所聘部门解聘的人员;3.出国逾期未归人员;
4.因其他原因待聘、未聘人员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作为待聘人员处理:
1.残疾人、长病假人员;
2.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;
3.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人员;
4.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内的女教工;
5.**违法可按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(关系)的人员;
6.正在审查尚未结案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。
二、待聘人员进入中心的程序
(一)待聘人员进入中心,应由个人或部门填写《杭州电子
科技大学待聘人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征得校分管领导同意后送交人事处。
(二)人事处进行审核,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开具通知单(一式三份,个人、原所在部门和人事处各一份)。
(三)原所在部门应做好待聘人员的思想工作。待聘人员须在人事处开具通知单后的7天内到中心报到,逾期报到的视为旷工,连续旷工超过15天学校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(关系)。
三、待聘人员的管理
(一)待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服从中心的管理,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、业务培训和其他有关活动,努力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。
(二)待聘时间自人事处开具通知单之日起算,待聘期限不超过1年。待聘期间,中心为待聘人员提供2次上岗机会,本人可联系调离,也可以到人才市场择业和自谋职业。待聘期满后,仍未能上岗或调离的,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(关系)。
(三)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可向学校申请办理辞职,经学校批准后,须在三个月内办理离校手续。
(四)待聘人员自己在校内落实工作部门的,本人应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威尼斯569游戏官网待聘人员工作安排审批表》(见附件2),经中心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关手续。
(五)由学校安排重新上岗的待聘人员,由本人填写《威尼斯569游戏官网待聘人员工作安排审批表》(见附件2),经中心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关手续。接收部门如有需要可以先试聘(试聘期三个月),试聘期考核合格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试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仍作为待聘人员管理,试聘期视作待聘时间。
(六)待聘期间,待聘人员如有国家或学校规定的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(关系)情形的,学校可按规定与其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(关系)。
(七)待聘期间,待聘人员如在校外找到新的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(聘用合同)又未告知学校的,学校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(关系)。
四、待聘人员的相关待遇
(一)待聘人员到中心报到次月起享受待聘人员待遇,即前六个月发放基本工资、工龄补贴和生活补贴,六个月后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发放生活费。
(二)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限内,学校按照所支付的工资额作为缴费基数为其办理缴纳各类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。
(三)学校鼓励待聘人员参加校内应聘,应聘成功后从次月兑现相关待遇。
(四)待聘人员试聘期内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。
(五)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级,待聘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,不参加年度考核。
五、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,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六、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